12月8日,石碶街道总工会下发第21号文件《关于同意国骅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》,文件表明:同意将工会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由原丁路变更为孙春燕。
因集团原工会主席丁路自2014年10月16日起正式任职为国骅集团总裁,根据《工会法》相关规定要求,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。经集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,免去丁路同志工会主席职务,改选孙春燕同志为集团工会主席。
孙春燕,2005年进入江苏运营中心,2013年12月正式任职为集团总裁办主任。作为一名入司9年的老员工,孙春燕对集团的内部情况有着较为全面的了解,这对接下来的工会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。
新当选的集团工会主席孙春燕表示,当选工会主席,深感责任重大,使命光荣,她将团结凝聚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,贴近职工,真心为职工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,努力把工会打造成为职工信赖的“职工之家”。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,为集团工会事业的不断发展谱写新的篇章。